一、每日励志:
中国国家司法考试现在已经被定位为一种精英的考试,一种可以改变生活的工具。从逻辑上看,司法考试具有高度的标准性,能通过司法考试表征了国家对公民从事法律职业资格上的认可;从事实上考察,通过司法考试往往意味着社会地位的提升和职业前景的转向,意味着一张加入法律精英俱乐部的门票;从价值上认识,司法考试意味着从事法律人员的专门化,法律活动的专门化,法制的统一和政治文明的进步。然而硬币的另一面是残酷的,司法考试的淘汰率之高在中国,目前尚无能出其右者,屡考不过的大有人在。正因为司法考试对有志于从事法律事业的人是不可回避的,淘汰率又这么高,所以司法考试就有了一种独特的魅力。
突破司考的难关在于能否突破你自己。培养坚强的意志力、对司考规律的洞察力、对学习计划的执行力,从“志、智、行”三个方面进行自我修炼,定能一举破关。司考的复习见仁见智,但是意志力、洞察力和执行力基本概括了备战司考的核心要素。
未能通过的朋友不是智力差,却栽倒在意志不坚定上,有的只能保持三分钟的热情,有的比较贪玩,自制力比较差,有的自我怀疑,容易消沉下去。态度决定一切,在漫长的征途中,意志力之重要毋庸置疑,坚强的意志是一种生命中的至美。
然而比知道意志力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培养出坚强的意志力。制定明确的阶段性计划。计划要明确、具体,细化到每月、每周、每天,并坚决完成。这比空洞的口号有效,每一天任务的完成一定会为你第二天的学习增强信心、热情和快乐。 罗马不是一天就建成的,意志力不可能突然爆发出来。意志力是培养出来的。一个人独自一定距离的散步,独自骑车等,可以在不经意间提高忍受寂寞和孤独的能力。
洞察力修炼,体现了学习中“智”的要求,要求学习主体内省外察,从内外两方面去反省自己和分析对象,掌握资源,进而制定出个性化、有挑战性的学习计划,并与时俱进、灵活调整。
《道德经》中“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”两语,有志司考者,当深思之。项羽崛起甚速、成功甚大,然而溃败得更快,身死东城之时,其“天亡我,非战之罪”之叹,徒贻人笑,历史上此类刚愎自用的教训,不胜枚举。自大或自卑都是学习的大敌,洞察力之修炼,首先在于明确 “我的优势和劣势是什么?”、“我每天的可支配时间是多少?”、“我的学习能力和潜力有多大?”、“我的承受力如何?”,深度解剖自己,全面审视自己的优点,并勇敢接受自己也有缺点的事实。
绝对不能自由式、随心所欲地学习,但自由多失于散漫,随心所欲也多半途而废,而计划才能帮助我们建立起学习的节奏,凡事豫则立,不豫则废,谋定而后动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思维的魅力只有通过彻底的执行才能实现,执行力,是将预设的目标转化为现实的能力。知行必须合一才有意义,只行不知是愚人之蛮干,只知不行是无意义之空谈,执行力以坚强的意志力为魂,司考复习到最后比的就是谁的韧性大,谁更能吃苦,故司考中执行力应当由深刻的洞察力指导、坚强的意志力支撑,本节着重探讨如何形成强大执行力,也即古人所说的践行功夫。正如先哲所言:“做与不做的最大区别,便是后者拥有对前者的评论权。”
二、每日必背法言法语:
合法的婚姻以双方之合意为要件,不因同居之事实而成立。
三、每日小结和计划
今天按计划完成了万国专题民诉部分100——174,明天做民诉专题练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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